作为中国最大的煤企,近日,中国神华发布了一则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引发决策程序“先斩后奏”的争议。
根据公告,中国神华在12月底分三次购买了两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合计签约额度不超过330亿元,已支付310亿元。
中国神华委托理财的累计金额已经超过了股东净资产的10%,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是在12月28日交易进行之前,中国神华并没有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交易进行审议。而是在2017年1月3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形成决议,对相关交易进行批准和追认。
短期内签约巨额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是出于怎样的考虑?为何在程序上出现“先斩后奏”的情况?记者1月6日上午致电神华集团宣传处相关人士,对方表示,正在开会讨论相关事宜,后续会有正式回应。
巨额理财“先斩后奏”
根据中国神华1月4日公告披露的信息,2016年12月23日、26日、28日,中国神华接连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上限额度达330亿元的理财产品,目前已经累计购买310亿元。产品皆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90天,年化收益率在3.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