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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主管媒体:防风险需要高度重视公司治理

来源于互联网 2017年08月16日 阅读(

尽管这一部署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其在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机制的同时,更是着眼于风险防范的关键一步。换言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发挥改革这一根本动力、防控金融风险的必要举措。

阴霾尚未远去的全球金融危机,在引发各方更加重视宏观审慎管理的同时,也给全球的公司治理上了非常重要的一课。回望10年前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尽管其诱因复杂,有多因素叠加的共振,但有一点越来越受到重视,那就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种种弊端,成为造成金融危机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

金融机构尤其是一些大型复杂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导致风险不断积累,并最终酿成危机,这几乎已成为危机后各方的共识。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此前表示,国际金融危机中出现了一大批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复杂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案例,如雷曼公司的破产倒闭,瑞银集团(UBS)高达187亿美元的次贷损失,贝尔斯登公司因按揭资产上过高的集中度而被摩根大通收购以及北岩银行因流动性错配带来的危机等等。这些失败案例或多或少都暴露了这些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比如,董事会的构成和履职能力不适应复杂业务结构和市场的快速变化;董事会未能有效监督公司战略和风险政策的执行;业绩考核及薪酬奖励过于鼓励冒险和短期行为;董事会和管理层都未能对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充分监控,等等。

从国内看,过去十余年来,我国大力推动金融机构改革,通过大型银行改制上市,一批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陆续上市,加之金融业机制体制的完善、监管改革的提升等,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等水平不断提升。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公司治理的水平仍然不高,公司治理存在诸多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亚洲公司治理协会出版的《公司治理观察报告》显示,中国公司治理整体水平从2010年的56分下降到2016年的36分,下降的速度比较快。

中国公司治理整体水平下降,反映在金融机构身上,就是一系列金融大案要案不断发生,金融乱象愈演愈烈。比如,有银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也有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的风险漏洞,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等。再比如有上市公司忽悠式、跟风式重组不断上演,欺诈中小股东的现象经常出现。保险领域公司治理失效的现象近年也屡见不鲜,有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保险资金投资多层嵌套的产品,模糊资金的真实投向;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等。这些金融乱象的出现,背后都存在公司治理缺陷的问题。

也正因此,防控金融风险,必须要加强公司治理。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此前曾撰文表示,要正视金融风险背后的公司治理缺陷。徐忠举例说,恒丰银行变相挪用银行资金用于股权控制的做法、辉山乳业涉事金融机构麻木不仁的风险控制、山东连环债务风险背后互保联保模式暴露出的内控和监管形式化,不仅反映了出资人缺位导致侵犯出资人权益、内部人控制和内部制衡缺失等严重的公司治理缺陷,也透露了中国金融机构监管存在信息披露不足、监管缺失等外部监管问题。徐忠认为,从全局看,这一系列风险案例既非孤例,也绝非金融领域独有问题,而是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微观企业主体普遍存在重大公司治理缺陷的典型反映。

公司治理是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良好的公司治理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使董事会和管理层追求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目标;同时,应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使激进冒险的经营目标及决策得以约束,以更好地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正因此,公司治理被视为是国家治理体系微观层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安全稳健运行的基石。

更加重视微观基础影响,是当前宏观经济学倡导的方向,即只有建立在微观主体上的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才会更加有效和富有意义。从这个角度看,近期各方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在强调加强外部市场约束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内部公司治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正是着眼于从微观基础出发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这一思想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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