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财经报道首页 > 品牌经 > 新闻正文

唯品会P2P产品上线未满月离奇下线

来源于互联网 2016年05月17日 阅读(

作为唯品会重大布局的唯品金融在产品设计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嫌疑,尤其主打产品“爆款”唯安盈在上线不到一个月就蹊跷下线。而资料显示,在美国上市的唯品会股价最近一直处于下跌通道,最新的数据显示,其早期的投资者红杉资本等已经实现巨额套现退出。

起了个电商的大早,赶了一个P2P晚集。红杉资本等著名风险投资作为资本推手,特卖网站唯品会曾经是“中国最风光”的电商,而现在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3月25日,周杰伦签约唯品会CJO首席惊喜官。当时的公开报道这样描述,唯品会2016年会将“惊喜经济”的营销策略贯穿始终,打造“惊喜经济”新主张,发力唯品国际、唯品母婴、唯品金融等重点业务,为消费者带来更加“惊喜”的高品质产品与服务。但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唯品会旗下的唯品金融中,至少一款理财产品给唯品会带来了另一种“惊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在今年的“4·19”大促中,在唯品金融分会场首次推出了理财产品。4月19日,唯品金融开始发布多款金融理财产品,其中一款“爆款”的唯安盈产品引人瞩目,该产品有2个特点,第一是约定年化收益率达到7.2%,大大高于银行保险等发行的保本固定收益品种,第二是其产品端增加了一个发行者,而这个发行者是唯品会自己在3月26日刚刚注册的一家关联子公司。

更进一步的信息查询发现,在工商局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内,唯品会官网版权所有者——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工商备案登记中并没有“金融信息咨询”这一经营范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上述三大疑问进行了调查。蹊跷的是,就在记者调查期间,此款产品于5月11日突然在唯品金融频道下架了。

承诺收益7.2%是否合规?

打开唯品金融的官方微信号“唯品个人金融”,里面的历史信息中有不少专门针对唯安盈产品做出了极具耸动性的广告,“一个亿难有(原文如此:记者注),小金库还是可以有的,唯品金融的新宠——唯安盈,7%的约定年化收益,28天超短投资期限。每周二、三、四早上10点,下午3点准时开抢,一分钟售罄不是开玩笑的”“别怪小唯宝没告诉你,今早正式售卖时,2分钟就消灭了一百万”。

资料显示,从2014年9月正式上线唯品会小贷业务开始,唯品会就开始布局金融,而到了2016年的4月19日,这一次在唯品金融分会场首次推出了理财产品。

承诺收益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4月底,唯品会网站上“唯品金融”这个栏目中一款“固收理财”约定收益率7.2%的产品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记者发现,这是一款以唯品会网站为信息发布平台,由关联公司品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品坤资管”)推出的固定收益产品。产品的两端一个是唯品会平台用户、一个是品坤资管购买的“个人债权”,而就是这样一款典型的P2P理财产品,唯品会官网上是这样显示的:“唯安盈-快财004号”固收理财产品,期限短(38天),约定年化收益率为7.2%,最新一期的约定开售时间为5月10日10:00。根据此产品的编号,在5月10日以前,此固定理财产品已经销售了4期,并被抢购一空。显然,这款产品7.2%的固定收益明显高于市场平均利率才是引起“秒杀”的根本原因。

据《每日经济新闻》旗下微信公众号“理财不二牛”的调查,目前市面上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普遍在3%左右,非保本产品则在4%~4.5%浮动,收益5%以上的理财产品屈指可数。而普益标准的最新数据显示,从4月30日至5月6日,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9%。

专家: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黄凯(化名)告诉记者,“一般不能直接说死是固定收益理财,一般都是说预期和预计收益。因为监管是有明确要求不能说承诺回报,那说固定收益的话,则是承诺了回报。但另一方面从实际出现的产品设置来说,目前也没有很严厉禁止说不能写‘固定收益’,很多平台也这么在写和用。”

事实上,最新的网络借贷监管文件明确“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属于禁止范围。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条[禁止行为]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征求意见稿》目前虽然尚未生效,但其是《指导意见》的精神下结合国内P2P企业运营中实际产生的问题对《指导意见》的细化,对行业的整顿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均有正面推动作用,对整个P2P行业而言都是一个重要的信号,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范指引,引导行业走到法治轨道上来。

目前,很多P2P企业已经开始着手落实《征求意见稿》的具体管理办法,以免未来相应法律法规正式出台之时措手不及。而且《征求意见稿》中的多数红线都是P2P企业运营中本身就需要规避的,否则将有形成资金池,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的风险,或者有因为宣传用语等不规范,增大投资人投资风险,而触及《广告法》所禁止行为的风险等等。互联网金融资深律师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智红对记者如是指出。

而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所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包括:(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该司法解释也列举了除外的情形,即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这四个条件中,承诺回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要素。因此,为了避免被认定为非法集资,也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当下的各类P2P平台中,大多数产品都不会说自己是固定收益,比如陆金所的P2P产品“稳盈-安e16051216489”就是写清楚“预期年化利率8.40%”,并且其后端产品非常清楚地告诉投资者匹配购买的哪个产品。同时,几乎所有的P2P产品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条来规避法律风险,平台会说,资金募集只是针对自己的注册用户,所以就不是不特定对象。因而也不能被界定为非法集资。

互联网金融资深律师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智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唯安盈是一款以固收形式表现的理财产品,固收的理财产品若没有有关部门的批准而采用‘固定收益’的表述就是违法的,也会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作为债项的产品,有一定的违约风险。如果唯品会有资金池,那确实是非法集资,但是如果是流入到借款人或者企业手里,比如消费贷款,属于网络借贷的范畴,并不违法。”网贷之家研究员肖洋对记者表示,由于当下唯品会并没有取得相应牌照,唯安盈这款产品有可能是P2P品类。现在很多P2P的产品中都采用‘固定收益’的表述方式,目前并没有官方文件表明P2P品类中固收产品的说法是违规的。

对于以上情况,唯品会互联网金融事业部在邮件回复《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平台销售的基金、保险类理财产品均为具备专门牌照的金融机构设立的标准产品,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备案,设立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有严格的内部风控体系和审批制度。此类直销的理财产品,我平台均严格按照各项监管要求做好了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工作,但根据现行监管要求不得承担担保或承诺兑付责任。”唯安盈产品的关联架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进一步查询发现,唯安盈的发行人和唯品会销售平台背后指向同一实际控制人,即唯品会最大股东沈亚。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文中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用户将之作为消费行为参考,本网敬告用户需审慎决定。本网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